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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】学生延期住宿办理说明
时间:2016-06-08 来源:物业中心 浏览次数:
办理流程:
1、延毕学生持教务处延毕证明、经由院系盖章辅导员签字的住宿申请单(手写机打均可);
2、休、复学需提供休、复学证明,经由院系盖章辅导员签字的住宿申请单(手写机打均可);
3、进修生需院系证明; 以上人员到虹远楼1159室领取住宿卡,到1165室缴纳住宿费,然后到1159室盖章签字,即可到各楼值班室领钥匙办理住宿。
办理时间:
8:00-16:30
办理地点:
虹远楼西南门1159室 / 1165室
联系人:
高老师 / 王老师
联系电话:
6449 2456 / 6449 2465
申请表下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