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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】学生延期住宿办理说明

  办理流程:

  1、延毕学生持教务处延毕证明、经由院系盖章辅导员签字的住宿申请单(手写机打均可);

  2、休、复学需提供休、复学证明,经由院系盖章辅导员签字的住宿申请单(手写机打均可);

  3、进修生需院系证明; 以上人员到虹远楼1159室领取住宿卡,到1165室缴纳住宿费,然后到1159室盖章签字,即可到各楼值班室领钥匙办理住宿。

  办理时间:

  8:00-16:30

  办理地点:

  虹远楼西南门1159室 / 1165室

  联系人:

  高老师 / 王老师

  联系电话:

  6449 2456 / 6449 2465

  申请表下载:

    学生延期住宿申请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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