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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毕业生领取体检表及公疗报销日期的通知
时间:2019-05-21 来源:校医院 浏览次数:
各位毕业生及学院辅导员:
为使毕业生体检表顺利归档,请各相关学院辅导员派专人于本周到校医院保健科统一领取,转专业学生的体检表由本人回原专业院系领取。
此外,按照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2019年毕业生享受公费医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24:00,由计算机系统自行终止。6月30日之前发生的外院医疗费用,可在7月份的集体报销日到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,逾期作废。(报销时间为7月4、5日8:10---11:10,13:30-16:00)。
因病或因公派出国休学延期毕业的学生,可持相关材料到校医院保健科重新办理医疗延期手续(办理时间工作日每周二),以保证6月30日后能正常享受公费医疗。
校医院
2019年5月21日